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保障国家户籍改革的顺利进行,解决人民群众在落户中遇到的技术障碍,进一步确保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重庆市司法局于2016年7月召开了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专业座谈会。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市司法鉴定中心、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的同志和市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成员,以及12家从事法医物证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鉴定人代表和相关仪器操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同志到会指导。
在座谈会上,12家鉴定机构分别就本机构设施设备建设情况、亲子鉴定业务开展情况、亲子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作了专门汇报。统计显示,随着户政改革政策的深入实施,今年1至4月,特别是春节期间,随着返乡人群的激增,全市亲子鉴定业务量大幅增加,12家鉴定机构共办理亲子鉴定2700多件,超过2015年的业务总量,是去年同期的3倍以上。与会人员预估,今年亲子鉴定量可能接近1万件。亲子鉴定需求旺盛,在影响司法鉴定行业的同时,在市场上也引起非常大的关注。外地鉴定机构、医疗公司、充当“市场黄牛”的中介、假冒鉴定机构纷纷进入本地亲子鉴定市场,或是非法设点接案,或是违规采样鉴定,或是违规收费,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司法鉴定行业管理秩序,影响了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负担,干扰了户籍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市司法局在重庆司法行政网、市重庆司法鉴定网、西部律师网等网站上公告了司法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收费标准、鉴定机构信息,加大了对相关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向市内各级各部门印发了《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重庆市)》3500本,其中公安系统发放了270本。市公安局在全市800多个派出所上墙公示了我市12家从事亲子鉴定的鉴定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这些措施,在方便人民群众选择亲子鉴定服务的同时,有效打击、防止了违规亲子鉴定活动的泛滥。
结合当前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中的亲子鉴定形势,会议要求相关鉴定机构要做到“三专门”、“三禁止”、“二注意”。“三专门”指:一是专门人员,即鉴定机构必须要明确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仪器设备操作人、相关鉴定人,并依照《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和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业活动;二是专门设备,即鉴定机构必须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完整配置仪器设备,加强法医物证实验室建设;三是专门制度,即鉴定机构必须针对法医物证鉴定(亲子鉴定)的特点建立相关的技术操作流程,使鉴定的各个环节具有可回溯性。“三禁止”:一是禁止鉴定机构擅自设立接案点;二是禁止与医疗公司、中介机构合作,不得将本鉴定机构的鉴定业务外包;三是禁止乱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司法局规定的基准价和上浮比例收取鉴定费。“二注意”:一是鉴定机构应注意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市、区(县)司法局和市司法鉴定协会;二是鉴定机构应注意与户籍管理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
会议强调,在亲子鉴定中鉴定机构要切实加强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鉴定机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正面宣传、自我维权,发现假冒鉴定机构和虚假鉴定信息,要大胆举报;要热情接待来访,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咨询,都应以专业的态度耐心地予以解释和说明;要规范工作流程,搞好对接;要将质量放在核心位置,树立鉴定人终身负责的意识;要以科技为手段,建立人民群众获取正确鉴定信息的渠道。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鉴定机构要通过贯彻去年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共同出台的《关于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把鉴定工作与鉴定意见使用单位,特别是800多家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对接起来,为其提供司法鉴定的技术保障。三是加强风险防范。鉴定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预判,配置有经验的人员专门负责处理投诉和咨询,减少或避免因司法鉴定而引发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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